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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南门街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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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277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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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咨询电话 400-9635366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2000
起拍价:277690 保证金:28,000 元
评估价:396,7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八方拍 联系电话:400-9635366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竞买公告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51210时起至2024513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www.gpai.net/sf/,户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南门街的房屋

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标的物实地查勘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玉带南街9号供销联社职工宿舍楼3幢一单元1-1号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建筑面积102.23平方米,套内面积:90.99平方米,现户型为3室1厅1厨1卫,名义层第1层,无电梯。装饰装修:入户为防盗门,室内客厅,地面水磨石,墙面刷白,天花刷白;卧室为简装木门,地面水磨石,墙面刷白,天花刷白,部分铝合金玻璃窗、部分木制玻璃窗等;有石柱201路、石柱207路、石柱601路等多路公交车经过该区域;周边有世纪美美超市、石柱西南俪人医院、石柱仁康医院、石柱县第一初级中学、民族中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玉带南街支行)等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现状为被执行人居住。

特别提醒:该标的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划拨土地的产权过户需向相关国土部门补足土地出让金,具体操作流程及收费标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为准。

    据八方拍公司调查了解到该标的无物业管理,未了解到水电气欠费情况,最终水电费及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公告中提供的照片及视频仅作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了解,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评估价:39.67万元,起拍价:27.769万元,保证金:2.8万元,增价幅度:2000(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八方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八方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八方拍免费咨询、预约电话:400-963-5366或登陆www.bafangpai.cn自助预约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七、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管费、违建违规罚款、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在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申请确认。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

十一、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公拍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公拍网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平台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拍卖平台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竞拍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账户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石柱支行城东分理处;账号:4502020120010000134108176)

十二、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八方拍24小时电话:400-963-5366

八方拍官方网站:www.bafangpai.cn

八方拍微信公众号:bafangpai

法院监督电话:023-73318811

法院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寿大道25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

拍卖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20-3720

附:1、定价依据副本;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十一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51210时起至202451310时止(延时的除外)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www.gpai.net/sf/,户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3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石柱支行城东分理处;账号:4502020120010000134108176)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六、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3-73318811

八方拍电话:400-963-5366

拍卖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20-3720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十一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名称

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南门街的房屋

案号

2024)渝0240执恢116号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拍卖平台

公拍网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情况

不动产权证书号

渝(2016)石柱县不动产权第000694097号

房屋用途

成套住宅

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

划拨

建筑面积/套内面积

102.23平方米/90.99平方米

建筑年代

约1993年

户型布局

3室1厅1厨1卫

所在楼层/总层数

名义层第1层/6层

电梯情况

房屋使用情况

被执行人自住

更多详细数据请阅读评估报告

权利限制情况

有查封、有抵押

标的物情况

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南门街的房屋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标的物实地查勘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玉带南街9号供销联社职工宿舍楼3幢一单元1-1号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建筑面积102.23平方米,套内面积:90.99平方米,现户型为3室1厅1厨1卫,名义层第1层,无电梯。装饰装修:入户为防盗门,室内客厅,地面水磨石,墙面刷白,天花刷白;卧室为简装木门,地面水磨石,墙面刷白,天花刷白,部分铝合金玻璃窗、部分木制玻璃窗等;有石柱201路、石柱207路、石柱601路等多路公交车经过该区域;周边有世纪美美超市、石柱西南俪人医院、石柱仁康医院、石柱县第一初级中学、民族中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玉带南街支行)等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现状为被执行人居住。

特别提醒:该标的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划拨土地的产权过户需向相关国土部门补足土地出让金,具体操作流程及收费标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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